- 索 引 号:FJ00103-0800-2025-00258
- 文号:闽工信行政服务〔2025〕92号
- 发布机构:壹号ccm
- 生成日期:2025-10-09
福建邵化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生产装置技术升级搬迁改造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闽邵化〔2025〕5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018-350781-26-03-009165。因项目在原审查意见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重新办理节能审查。项目新建硝酸、硝酸铵(液体)、硝酸钠/亚硝酸钠等主要生产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对原硝酸铵(固体)生产装置进行改造利用,取消原备案建设的合成氨生产装置。项目备案总投资230265万元,达产后将形成年产45万吨稀硝酸(60%,中间产品)、30万吨硝酸铵溶液(93%)、2 壹号ccm,5万吨硝酸钠、7,5万吨亚硝酸钠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5年第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内容符合《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发改规〔2023〕9号)等相关要求,项目以液氨为原料,采用双加压法工艺生产硝酸,以液氨,硝酸为原料,采用加压中和法工艺生产硝酸铵,以液氨,碳酸钠为原料,采用直接法工艺生产硝酸钠/亚硝酸钠产品,项目根据工艺流程特点配备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主要用能设备包括氨氧化反应器,硝酸吸收塔,四合一机组,中和反应器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壹号pg。
项目拟于2027年1月建成投产。项目达产后,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8847,33tce(当量值)、50456,85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12901,21万kWh、0 壹号链接下载入口,8MPa饱和蒸汽24000t、过热蒸汽(0,8MPa、440℃)93760t。项目稀硝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72,1kgce/t,达到《工业硫酸、稀硝酸和冰醋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141-2024)中稀硝酸能耗限额1级值;硝酸铵、硝酸钠/亚硝酸钠装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分别不超过24,6kgce/t、179,7kgce/t。项目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将纳入南平市“十五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南平市完成“十五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将产生影响。。
综上,我厅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壹号平台注册链接。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将节能技术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各环节中,项目在开工建设前或建设过程中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及时向我厅提交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应依法对项目节能报告中的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节能技术等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在完成验收后30日内向我厅报送节能验收报告,递交验收报告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注册壹号账号登录入口,使用,项目投产后,企业应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
三,本审查意见不作为企业余热发电项目建设的审批依据 壹号官网。
四 壹号app,请南平市工信局,邵武市工信商务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壹号登录,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原《壹号ccm关于福建邵化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装置技术升级搬迁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闽工信行政服务〔2021〕54号)同时作废。
壹号ccm
2025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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